2020-06-19 16:39
在当代,科学公认为最可靠的知识。但有些不法之徒藉以人们对科学的信任,以科学之名招摇撞骗。面对这类骗案,我们需要知道:甚幺是科学?这些以科学之名招摇撞骗的主张、商品,为甚幺不是科学?它们为甚幺不配有「科学」的名号?
假如你认真思考上述问题,便走进科学哲学的殿堂。「科学是甚幺?」是科学哲学家长久关注的问题。它不但是哲学家的玩意儿,更有实际意义。我们不妨看以下的一个真实法律案例。
课堂应该教甚幺?近十几年,美国兴起了「智能设计论」(Intelligent design),这论点主张宇宙和生物并不是由演化或自然选择而来,而是由某种超级智能创造出来。支持者认为智能设计论是科学,而非宗教,应该列入生物课程里,与演化论拥有同样地位。
智能设计论引发了社会争议。2005年,宾夕凡尼亚州法官John E. Jones III裁决智能设计论属于宗教思想,在课堂教授是违反美国宪法「政教分离」的原则。很多人视这判决是科学论者与政教分离者的胜利,但事情并未因而完结,智能设计论仍然在美国非常流行,多达十几个州仍在激烈争辩中。
神创论vs.演化论其实,早在20世纪初,智能设计论与演化论的争论就开始在美国上演,只是当时智能设计论不叫「智能设计论」,而叫做「神创论」。1925年,当年美国田纳西州,有法例禁止教授演化论,一位中学教师在中学教演化论因而受审。1968年,这条法律才被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违宪而取消。
但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与右翼政治势力并不罢休,发动了科学神创论运动,提倡科学神创论和演化论一样是科学理论,应该在生物课堂上教授,并为科学神创论製造 彷彿没有宗教的内容、模仿科学论述与文献,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表达,就是:「创造模式至少是与演化模式同样科学,并至少和演化模式一样是非宗教的。」(Alexander Bird,1998)。
80年代初,至少有两个州份通过了法案,要求神创论与演化论必须同时在学校中教授,引起了很多科学家强烈反对。他们认为神创论儘管在修辞技巧或形式方面具备了科学的特徵,但终归究底,它绝不是科学,而是伪装成科学的宗教。这场争论又掀起了诉讼,在1982年打进了美国最高法院。
当时,最高法院认为争论的焦点不在于宗教是否要挑战科学,也不是神创论是否合理或真实,而是神创论到底算不算科学主张。而要回答这道问题,必须知道甚幺是科学、如何区分科学与伪科学。这些问题都属于哲学範畴,因此当时法官William R.Overton并不只听取科学家的评议,也找来哲学家作证。
科学理论的特性最后,William R.Overton裁决神创论不属科学,因而违宪。他提出了科学理论应该具备如下的特性:
虽然很多科学家热烈支持裁决结果,但当时着名的科学哲学家Larry Laudan指出,如果神创论者懂得一点科学哲学,就知道上述的特性或是不能作为科学的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,或是神创论也可以满足。
无论如何,现在神创论又改头换面,变成智能设计论,再次走进法律与政治争论里,「到底智能设计论是否属科学」、「甚幺是科学?」这些「古老」的科学哲学问题再次显示它的实质作用。
非科学、不科学与伪科学我们可以看到区分科学与伪科学的重要。值得注意的是,划分甚幺是科学(即区分甚幺是科学与非科学),与划分科学与伪科学,并非同一回事。因为并非所有不属于科学的就是伪科学,例如宗教、文学、艺术, 它们不是系统化的科学知识,也不是伪科学。
在科学界里,亦有好坏的科学研究之分,坏的科学研究有时也会因不符合科学的严谨而判定为不科学。为了进一步釐定「伪科学」是甚幺,我们可以作以下的概念澄清︰
「非科学」(non-science)是指一切不是科学的东西,也就是包括与科学无关的文学、艺术,也包括假冒科学的伪科学(如智慧设计论、自然疗法),均属非科学。 「不科学」(un-science)是指那些科学家公认为尝试在从事科学研究,但研究中因有不慎的错误(譬如实验设计有很大的偏差)而导致结果失效,不能作为科学的素材、证据或成果,即称为「不科学」(un-scientific)。而Un-science是否属于non-science,要视乎「科学」的定义。 至于伪科学(pseudo-science)呢?很多科学家强调,它们不是科学,却透过宣称自己的主张、活动、信念是符合科学方法或现有的科学真理来伪装成科学。因此,我们可以为「伪科学」作以下初步的界定:
(1)是科学哲学关注的重点,(2)在哲学上不太受关注。科学哲学家主要围绕着(1)进行哲学争论。他们的争辩方式主要集中在「甚幺是科学」这问题上,因为界定了甚幺是「科学」,也就变相界定「非科学」是甚幺。
科学哲学家Larry Laudan (1983)曾严厉批评「科学是甚幺」的划分工作并没有任何实现的可能,当时很多哲学家同意他的说法,宣布这项工作已经死亡。但最近几年,科学哲学里又再掀起「甚幺是科学」的讨论,2013年更有一本专书Philosophy of Pseudoscience收集近几年关于此划分的论文。
区分科学与伪科学的价值「科学」能否被定义、科学与伪科学能否被划分,这些都属複杂的哲学问题。我们可以暂且不下论断(有机会及后撰文讨论)。不过,划分科学与伪科学的价值的确存在。科学哲学家Martin Mahner认为它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具有价值。
理论上的价值不在于科学,而在于科学哲学。如同在思考方法里,我们釐定甚幺是谬误(即区分谬误与非谬误),将能够帮助我们讨论甚幺是合理的论证;我们釐定甚幺是科学(即区分科学与伪科学),将有助于我们讨论科学哲学的其他课题。
从实践的角度来看,这区分在私人与公共生活上都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。在当代社会的任何领域里,科学都公认为最可靠的知识来源,佔据崇高地位,但亦而因出现许多高举科学旗帜招摇撞骗的主张、教育和商品。科学与伪科学的区分,将有助于我们区别哪些讯息、主张、商品比较可信,哪些比较可疑。
在此,我们可以从以下的议题看到这区分的重要:
1.医疗西方医学的治疗之所以有效,是因为医疗科学的发展依靠严谨的科学实验、证据与评估。但有些伪科学,譬如最近流行的顺势疗法、自然疗法、触摸治疗(therapeutic touch)、量子触疗(Quantum Touch),却没有任何实证基础(见此一、二的反伪科学文章)。
它们不但无效,甚至可能带来生命危险。所以,医疗保健供应商、保险公司、政府机构和病患者都需要知道甚幺是真正的科学医学,甚幺是伪医学。
2.法律上的专家证言在法院的诉讼里,有时辩护人或提告人为了自己利益,会找专家用一些伪科学的手法迷惑陪审团。法庭讲求证据正确可靠,为了识别专家证言是否可靠,往往都需要延长诉讼时间雇用独立于当事人的专家作证,去判断这些证言是科学专业知识,还是伪科学。
3.环境政策当政府推行某种政策,为了防止它可能造成的环境灾害,政府必须充分地评估政策是否对有危险环境的风险,同时採取合理的预防措施。这时候,环境保育组织、商家、社会团体都会各自提出科学证据去支持自己的理由(想想台湾的拥核与反核运动之争论)。因此,决策者需要区分哪些证据是伪科学,哪些证据才是真正的科学知识。
4.科学教育在教育里,我们需要教授正确的知识。为甚幺我们教天文学,而不是一些人心目中很「準确」的占星术、星座?为甚幺我们教统计学时,不教自称有统计学、环境学基础的风水?为甚幺我们教物理的量子力学时,不教量子触疗?为甚幺生物课上教疫苗时,不教授反疫苗人士的所谓科学批判(见此一、二、三、四篇反反疫苗文章)?
也许读者会觉得很荒谬,这还需要讨论的吗?但有时意识形态就驱使人们做一些愚昧的事,如文章一开始提到的智慧设计论的案例,在科学人眼中荒诞的伪科学,却有很多人支持引进它们到学校课程。教育当局必须列入明确的标準来保护学生,不要让他们学习到不可靠、伪科学的知识。
5.公民社会的发展在民主社会里,我们希望公民的公共决定,是取决于科学知识,还是迷信于意识形态或伪科学?如果公民需要付税资助科学研究,自然疗法、占星术、风水、智慧设计论的支持者以科学之名要求申请资助,我们为甚幺不应该批准?这些议题都需要人们区分甚幺是真正的科学,甚幺是伪科学。
科学需要定义吗?最后,特别一提,有些科学家不太喜欢哲学家对「科学」作出定义,因为它如同规範了科学是甚幺。我们给予「科学」一个定义,变相把不符合定义项的所有东西都排斥出去,那就有可能出现以下情况:一个理论被科学家公认为科学理论,却被这定义排挤在外。
不过,我认为哲学家可以回应,他们不是要做一个规範性的定义,而是描述性的定义,因此哲学家界定甚幺是科学时,必须符合科学社群公认的理念。
参考资料
当前阅读:区分科学与伪科学的价值在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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